“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               “优化政风行风 共建和谐劳动 服务全民创业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首页

  • 人社动态

    • 最新动态

  • 政务公开

    • 单位介绍

    • 领导班子

    • 机关科室

    • 二层机构

    • 通知公告

    • 规划财务

    • 统计数据

    • 许可审批处罚

  • 政策法规

    • 培训与就业

    • 社会保险

    • 人事管理

    • 劳动权益

    • 政策问答与解读

  • 网上办事

  • 下载专栏

    • 资料下载

    • 表格下载

  • 政民互动

    • 在线咨询

    • 意见征集

  • 专题

    • 专题活动

    • 协助企业招工

政民互动

  • 在线咨询

  • 意见征集

热点文章

  • 贵港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 贵港市高校毕业生报到流程及档…
  • 贵港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 贵港市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体检…
  • 贵港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贵港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 贵港市覃塘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
  • 关于对贵港市2018年度中小学教…
  • 贵港市覃塘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
  • 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民互动>在线咨询

[阅读数: ]主题:新农合二次大病报销事宜

如何申报二次大病保险?是自己申请还是怎样?第一次报销时就没收住院材料了,没有住院材料怎么进行二次大病报销?二次大病报销的标准和幅度是怎么计算?

我们是2018年9月份住院做手术的,还可以报二次大病保险吗?我们不是即时结算的,是回到当地报销的。是新农合。

发表时间:2018-10-26
管理员回复:

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17年7月1日,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已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人社局统一运行管理。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进入大病保险赔付。报销大病保险不需要申请,也不必担心报销材料在基本医保报销时已收取问题,只要报销了基本医疗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从医保系统中提取符合大病保险数据,对符合大病保险患者进行赔付。

3.对于市外回来报销和市内不能在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的患者,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业务即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和保险公司已在各县(市、区)实现合署办公,对不能在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的患者在合署办公点可以实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2018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如下表:

指标类别 起付线 (元) 起付线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2万 (含2万元) 2-4万 (含4万元) 4-6万 (含6万元) 6万元 以上
城乡居民 普通参保人员 7000 50% 60% 70% 80%
建档立卡 贫困参保人员 3500 60% 70% 80% 90%

感谢您对我们社保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2018-11-08

  • 返回首页
  • 网站地图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 邮编:537100
电话:(0775)4562391 传真:(0775)4562291
桂ICP备15009084号 贵公网安备4508000057号

桂公网安备 4508020200011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8000028